華夏銀行信用卡靈活分期付款介紹_條款細則
2018-07-23 14:36 卡寶寶
一、華夏銀行信用卡靈活分期付款介紹
靈活分期付款業(yè)務(wù)是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為符合條件的持卡人提供的,對其當期已記賬但未出賬單的消費交易提供的分期付款服務(wù)。持卡人在交付一定的分期手續費后,可將當期已記賬但未出賬單的消費交易金額按照持卡人申請的期數分期均額償還。
1、申請金額:?jiǎn)喂P金額不低于人民幣100元或15美元。
2、申請時(shí)間:持卡人須在消費交易記賬后,當期賬單日之前(不含當期賬單日)申請。
3、分期期數及手續費率:
靈活分期 |
1期 |
2期 |
3期 |
6期 |
9期 |
12期 |
15期 |
18期 |
21期 |
24期 |
每期費率 |
1.5% |
1.0% |
0.8% |
0.72% |
0.72% |
0.72% |
0.72% |
0.72% |
0.72% |
0.72% |
二、華夏銀行信用卡靈活分期付款業(yè)務(wù)條款細則
1、靈活分期功能僅限華夏信用卡主卡持卡人申請及使用。
2、申請靈活分期的金額最低為人民幣100元或15美元,對于未出賬單的消費類(lèi)交易(包括本外幣消費),只要符合華夏信用卡靈活分期交易相關(guān)規定,均可申請靈活分期業(yè)務(wù)。
3、支持申請的期數包括 3期,6期,9期,12期,15期,18期,21期,24期。每期應還本金=消費總價(jià)/期數,無(wú)法除盡部分在最后一期分期金額中扣收。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保留調整支持期數的權利。
4、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將在“靈活分期”業(yè)務(wù)申請成功后的賬單日扣收第一期的“本金分攤額”及手續費,并于還款期內每月賬單日逐期進(jìn)行扣收。
5、“本金分攤額”計入持卡人每月賬單應還交易總額。若任一期應攤還金額有逾期滯納情形產(chǎn)生,須按華夏信用卡相關(guān)規定繳納滯納金及利息。
6、持卡人按月繳付華夏信用卡賬款后仍有多余款項時(shí),該款項將視為溢繳款,不會(huì )提前清償“靈活分期”本金部分。
7、分期付款手續費、提前還款及撤銷(xiāo)交易收費標準,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將依據公布的《華夏信用卡收費標準》標準收取相關(guān)費用。
8、若持卡人在還款期內需要注銷(xiāo)華夏信用卡,須先提前清償“靈活分期”未還欠款和其他欠款,再辦理注銷(xiāo)手續。
9、若持卡人的華夏信用卡出現被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凍結、其他信用程度降低以及債務(wù)不履行等情況,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可以直接將持卡人的“靈活分期”授信債務(wù)視為全部到期,持卡人應當一次性?xún)斶全部剩余款項及相應費用。
10、本功能最終解釋權歸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所有。